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15日—2022年6月15日我部接受了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3204573

  传  真:010-6320284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作者:    责编: 李霞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